通知公告

离退休工作处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四次集中学习通知

发布者:马斯琦  时间:2023年06月21日 16:08  浏览:

离退休工作处各党支部、各科室: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主题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和对贵州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牢把握主题教育总要求,确保主题教育抓实抓细落地见效。经离退休工作处党总支研究,决定开展离退休工作处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四次集中学习研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和地点

(一)2023年6月26、27日自学;

(二)2023年6月28日撰写发言提纲;

(三)2023年6月29日(星期四)上午9:30在离退休工作处会议室集中学习。

二、学习研讨主题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教育强国建设的重大意义、目标方向和丰富内涵,聚焦教育强国和特色教育强省建设,认真学习借鉴“浦江经验”和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典案例,不断深化调查研究,全面提升教育服务高质量发展能力。

三、参加人员

离退休工作处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出席。各党支部书记、各科室负责人列席(具体名单见附件)。

四、学习要求

要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纳入主题教育重要内容,全面领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丰富内涵,用好用活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学习践行“浦江经验”,结合实际运用好浙江“千万工程”经典案例,把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贯通起来,进一步丰富深化主题教育确定的调查研究方案,坚持目标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真正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把对策提实,找到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办法,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措施开展主题教育。

(一)党总支中心组班子成员交流发言时间控制在5分钟内。

(二)学习结束后,离退休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的发言提纲、学习心得、读书笔记等学习资料于2023年6月30日前交综合办公室存档备案。

(三)参加学习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须向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请假。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秘书负责此次学习的筹备和组织工作。


中共贵州医科大学离退休工作处总支部委员会

2023年6月21日

版权所有 © 贵州医科大学离退休工作处党总支   离退休工作处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9号   电话:0851-86908321   邮编:55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