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离退休工作处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四次学习的通知

发布者:马斯琦  时间:2022年11月04日 17:05  浏览:

 

离退休各党支部、各科室:

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切实做到学懂弄通做实,经离退休工作处党总支研究,决定开展离退休工作处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第次集中学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1.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2.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3.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党的二十大广西代表团讨论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4.《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

5.《中国共产党简史》;

6.《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

7.《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

8.《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

9.《改革开放简史》;

10.《社会主义发展简史》;

11.《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

12.党的十九届七中全会精神;

13.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

14.《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 2022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

15.《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

16.《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

17.《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

18.习近平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并发表重要讲话;

19.习近平在瞻仰延安革命纪念地时重要讲话;

20.《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

21.离退休工作处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22.离退休工作处党总支议事规则;

23.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24.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25.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

26.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 中共贵州省委老干部局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黔组通【201862);

27.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

二、学习时间和地点

(一)20221189日自学;

(二)20221110日撰写发言提纲;

(三)20221111日(星期)上午9:30在离退休工作处会议室集中学习。

三、参加人员

离退休工作处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出席。各党支部书记、各科室负责人列席(具体名单见附件)。

四、学习要求

1.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做到学懂弄通做实,迅速掀起全方位多层次的学习高潮,确保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

2.党总支中心组班子成员交流发言时间控制在5分钟内。

3.学习结束后,离退休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的发言提纲、学习心得、读书笔记等学习资料于20221115日前交综合办公室存档备案。

4.参加学习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须向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请假。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秘书负责此次学习的筹备和组织工作。

附件:

1.学习资料参考目录

2.参加学习人员名单

 

 

中共贵州医科大学离退休工作处总支部委员会

                                                                                                                          202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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