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退休各党支部、各科室: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党的百年奋斗的重大成就、历史经验、宝贵精神,从百年党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扎实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经离退休工作处党总支研究,决定开展离退休工作处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三次集中学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1.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九次、 四十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2.习近平在四川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3.习近平在湖北武汉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4.习近平在全球发展高层对话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5.习近平在庆祝香港回归祖国25周年大会暨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政府就职典礼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6.《中国共产党简史》;
7.《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
8.《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
9.《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
10.《改革开放简史》;
11.《社会主义发展简史》;
12.《中国共产党贵州历史》(第一卷);
13.《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简史》;
14.《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总结报告》;
15.《关于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意见》;
16.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
17.中国共产党贵州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谌贻琴的报告;
18.全省科技创新暨科技奖励大会精神;
19.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
20.《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
2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
2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
23.《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
24.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
25.全省老龄工作会议;
26.《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把中国文明历史研究引向深入 增强历史自觉坚定文化自信》;
27.校政发〔2022〕40号 关于印发《贵州医科大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2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28.一起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29.《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
30. 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二、学习时间和地点
(一)2022年8月23、24日自学;
(二)2022年8月25日撰写发言提纲;
(三)2022年8月29日(星期一)上午9:30在离退休工作处会议室集中学习。
三、参加人员
离退休工作处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出席。各党支部书记、各科室负责人列席(具体名单见附件)。
四、学习要求
(一)要进一步学好党史、用好党史,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把党史学习教育与学习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结合起来,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建立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活用红色资源,用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形成的良好机制,真正让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二)党总支中心组班子成员交流发言时间控制在5分钟内。
(三)学习结束后,离退休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的发言提纲、学习心得、读书笔记等学习资料于2022年8月29日前交综合办公室存档备案。
(四)参加学习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须向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请假。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秘书负责此次学习的筹备和组织工作。
附件:
1.学习资料参考目录
2.参加学习人员名单
中共贵州医科大学离退休工作处总支部委员会
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