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离退休工作处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二次学习的通知

发布者:马斯琦  时间:2022年06月06日 12:09  浏览:

离退休工作处各党支部、各科室: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贵州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精神和中央、省委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经离退休工作处党总支研究,决定开展离退休工作处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二次集中学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1.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2.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大学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3.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总结表彰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

4.习近平总书记在2022年春季学期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培训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5.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6.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7.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

8.《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

9.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上的报告和讲话;

10.谌贻琴同志代表中共贵州省第十二届委员会所作的《高举伟大旗帜 牢记领袖嘱托 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 奋力谱写多彩贵州现代化建设新篇章》大会报告;

11.《中国共产党贵州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公报》;

12.《中国共产党贵州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关于中共贵州省第十二届委员会报告的决议》;

13.《中国共产党贵州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关于中共贵州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14.贵医组字〔2022〕16号《关于认真做好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贵州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精神的通知》;

15.《中国共产党简史》;

16.《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

17.《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

18.《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

19.《改革开放简史》;

20.《社会主义发展简史》;

21.《中国共产党贵州历史》(第一卷);

22.全国两会精神;

23.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

24.十二届省纪委六次全会精神;

25.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

26.《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27.《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

28.习近平谈坚持统一战线;

29.黔安〔2022〕7号《省安委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意见》;

30.习近平对全国老干部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31.全省老干部工作老年教育工作会议谌贻琴作批示;

3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

33.《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规程》(教关委函〔2021〕16号)。

二、学习时间和地点

(一)2022年6月7、8日自学;

(二)2022年6月9日撰写发言提纲;

(三)2022年6月10日(星期五)上午9:30在离退休工作处会议室集中学习。

三、参加人员

离退休工作处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出席。各党支部书记、各科室负责人列席(具体名单见附件)。

四、学习要求

(一)要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开展集中学习研讨,离退休工作处党总支主要负责人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和理论研究阐释,要把学习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等结合起来,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更加自觉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上来,以实际行动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抓住用好新国发2号文件带来的重大历史机遇,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党总支中心组班子成员交流发言时间控制在5分钟内。

(三)学习结束后,离退休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的发言提纲、学习心得、读书笔记等学习资料于2022年6月13日前交综合办公室存档备案。

(四)参加学习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须向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请假。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秘书负责此次学习的筹备和组织工作。

附件:

1.学习资料参考目录

2.参加学习人员名单


                                                   中共贵州医科大学离退休工作处总支部委员会

202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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