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离退休工作处党总支党史学习教育读书班第四次专题学习研讨暨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九次学习的通知

发布者:马斯琦  时间:2021年12月07日 15:39  浏览:

离退休工作处各党支部、各科室: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央、省委、学校党委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有关要求,经离退休工作处党总支研究,决定开展离退休工作处党总支党史学习教育读书班第四次专题学习研讨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九次集中学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1.《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

2.《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

3.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 经验的决议》的说明;

4.中央办公厅关于做好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 的通知;

5.中共贵州省委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 神的通知;

6.《〈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辅导读本》;

7.《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决议〉学习辅导百问》。

8.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

9.习近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50周年纪念会议上的重要讲话;

10.习近平致首届中国网络文明大会的贺信;

11.习近平在亚太经合组织第二十八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的讲话;

12.习近平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

13.习近平在第二届联合国全球可持续交通大会开幕式上的主旨讲话;

14.习近平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15.习近平在中共中央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16.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17.《中国共产党简史》;

18.《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

19.《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

20.《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

21.《中华人民共和国简史》;

22.《改革开放简史》;

23.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

24.贵州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

25.贵州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

26.《贵州省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27.《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

28.《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9.《“八五”普法干部法律知识必读》;

30.《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31.《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32.《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二、学习时间和地点

(一)2021年12月7、8日自学;

(二)2021年12月9日撰写发言提纲;

(三)2021年12月10日(星期五)上午9:30在离退休工作处会议室集中学习。

三、参加人员

离退休处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出席。各党支部书记、各科室负责人列席(具体名单见附件)。

四、学习研讨主题

本次会议主要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聚焦党的百年奋斗“五大历史意义”和“十条历史经验”,深刻把握“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做好专题研讨。

五、学习要求

(一)主要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聚焦党的百年奋斗“五大历史意义”和“十条历史经验”,深刻把握“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与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相贯通,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相结合,与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拓深走实相融合,积极开展集中学习研讨,把全会精神尽快传达到每一位党员干部,把学习体会转化为精神动力,体现到实际行动上、体现到各项工作中。

(二)党总支中心组班子成员交流发言时间控制在5分钟内。

(三)学习结束后,离退休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的发言提纲、学习心得、读书笔记等学习资料于2021年12月10日前交综合办公室存档备案。

(四)参加学习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须向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请假。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秘书负责此次学习的筹备和组织工作。

附件:

1.学习资料参考目录

2.参加学习人员名单

                                                   中共贵州医科大学离退休工作处总支部委员会

2021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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